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较为复杂,但其核心思想是根据受害人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或伤残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确定。
2.一般来说,是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然而,对于六十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会减少一年; 而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受害人,则按五年计算。 3.以城镇地区为例,假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0元,受害人伤残等级为十级,定残之日起为50岁。 因为十级伤残对应的赔偿系数为10%,所以其伤残赔偿金为40000元×20年×10%=80000元。 4.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计算伤残赔偿金时,需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受害人的年龄、伤残等级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等。 这些因素都会对最终的赔偿金额产生影响,所以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小朱50岁,事故发生地为城镇地区。在计算伤残赔偿金时,小胡(肇事者)认为小朱的赔偿年限应按15年计算,理由是小朱身体原本就不好,劳动能力丧失程度比一般十级伤残者高,但小朱认为应按标准的20年计算。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50岁的小朱伤残赔偿金计算年限应为20年,小胡的主张没有依据。 2、在城镇地区,若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000元,十级伤残赔偿系数为10%,小朱的伤残赔偿金应为40000元×20年×10%=8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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