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后误工费以什么为赔偿期限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误工费的赔偿期限主要依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来确定。
通常情况下,是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一直算到定残日前的前一天。 要是受害人因为受伤而导致残疾,并且持续处于误工状态,那么误工时间就会计算到定残日前的那一天为止,定残之后就不再计算误工费。 比如说,甲在3月1日遭遇了事故,医疗机构明确表示他需要休息3个月,这样一来,误工费的赔偿期限就是从3月1日一直到5月31日。 倘若在6月1日进行了定残,那么从6月1日起就不再计算误工费了。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假如受害人有固定的收入,那么就按照他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他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计算; 要是无法举证证明自己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那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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