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如何界定轻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下,对于人体损伤程度的评估与判定有着清晰且明确的标准与界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GB/T18667-2002)所述,轻伤是指对人的身体或面貌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亦或是导致受害者的听力、视力或其他器官功能部分丧失甚至完全丧失,进一步影响到人们的正常生活及身心健康所受到的伤害。 比如说,受害者存在头皮切割伤或疤痕长度累积超过8.0厘米之情况; 面部单一切割伤或疤痕长度达到或超过4.5厘米之情况; 面部多处切割伤或疤痕长度累积超过6.0厘米之现象; 肋骨出现骨折(两处或以上)等情况,往往就可以被认定为构成轻伤。 然而,对于上述伤害程度的鉴定工作,必须要依托于具备专门资质的法定鉴定机构,并按照相关法规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 这一定义在涉及蓄意施加伤害的刑事审判案件以及相关的民事索赔案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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