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算被殴打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被殴打”涵义着,某位个人遭受到了来自他方的暴力攻击,该攻击以侵犯受害者身体为主要特征。
通常情形下,可以界定成为遭受到殴打的情况是,有一方借助手臂的挥动,如拳头的打击、脚部的踢踹、手掌的拍打等等直接冲击并损害了受害者的肉体。 他们运用工具或者武器攻向他人身躯; 或利用推攘、拖拽等动作致使他人失去平衡而摔倒或受伤。 而且,即便是未能造成显著的外部伤口,但却使被侵害者感受到了痛楚与不适,或者导致了其生理机能发生某种程度的失调,那么这样的情况同样定义为被殴打行为。 其判断奥妙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及实际造成的身体受损害程度。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伤害程度的轻重有可能深刻地影响到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和实际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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