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才算打人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谓的“打人”,通常是指故意地对他人的身体实施非法侵犯的行为。
一般来说,在具备主动攻击动作的前提下,且造成了某种程度的不良后果,例如使他人产生身体上的疼痛感、受到伤害、甚至形成轻微伤害或更为严重的损害,便可被认定为打人行为。 这里所说的“打人”,并不仅仅限于直接的肢体触碰,如拳击、脚踹以及推搡和拉扯等,还包括通过使用工具攻击他人身体的情况。 尽管有时候并未造成可见的外部创伤,然而,只要这种行为导致他人机体内部受创或者影响到其正常生理功能,也同样可能构成打人行为。 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具体事实的判定仍要充分结合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伤害的轻重程度及事件发生的情境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分析。 在此基础上,仅对于轻度的、无意识的肢体接触行为,一般情况下并不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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