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赔偿金的计算是如何规定的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残疾赔偿金的具体数额规定如下:
需参照受害者劳动能力受损程度或伤残等级,并依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准绳,从被鉴定为残废之日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来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者在六十周岁及以上的情况下,他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应将计算年限递减一年; 而当受害者年满七十五周岁时,则需按照五年来计算。 若受害人身陷残疾,但实际上其收入并未因此而减少,或者虽然伤残等级较低,却因为职业妨害严重影响了其劳动就业,那么针对残疾赔偿金的金额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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