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殴打如何认定殴打他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殴打他人这一行为在法律层面常常被定义为蓄意地以拳头或脚进行击打,抑或是利用器具对于他人身体实施了侵犯性的伤害行为。
要想判断某次事件是否属于殴打他人的范畴,关键在于判定行为人在主观意图上是否存在恶意,以及其所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事实上是否给他人的身体带来了实质性的伤害。 例如,如果一方当事人率先发起攻击,或者尽管双方都采取了行动,但是一方的行为明显表现出了攻击性和伤害性,那么就可以将此次事件认定为殴打他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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