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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儿童伤情鉴定标准最新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对未成年人实施伤情鉴定时,往往会参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
同时,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身体发育状况及其局限性所带来的特殊性,鉴定人员也会给予充分的考量。
例如,进行伤情鉴定时,应该将重点放在受伤当时的原发性伤害、与其密切有关的并发症以及该损伤可能导致的长期后遗症状等多个层面上进行全面评估。
举例而言,可能会出现的诸如未成年人肢体残损或器官功能受限等严重情况,会依照实际受损情况进行详细评定。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1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2轻伤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3.3轻微伤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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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22: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