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人身损害1年诉讼时效是多久 |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身伤害的打官司儿时效就是我们常说的“法律保护期”,这个期限是3年!就是说,只要是在这漫长的3年内,咱们受伤的病人就有权去法院起诉那个害他的家伙要求赔偿。 那啥时候开始算这3年?一般的说法是从你知道自己被欺负了,或者说应该知道自己被欺负了,还有就是知道谁是那个应该负责的人那天开始算(懂我意思)。 但是咧,如果法律上有特别的规定的话,那就按照它来。 不过得提醒大家一下,如果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法院还是会考虑你的请求,然后决定是否给你延长这个诉讼时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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