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死亡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医疗事故不幸致死的情况下,赔偿项目及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是丧葬费用,其次为死亡赔偿金,再者是对受害人生前扶助对象(如配偶、子女)的赡养费用,以及精神方面的补偿金。 关于每项费用的具体计费方式则因其所处地域以及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而存在差异。 通常来讲,死亡赔偿金的金应根据诉讼地所在行政区域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来计算,公式为N乘20,其中N表示年数,即死者年龄至60岁的年限加上75岁的年限。 然而,对于超过60岁的受害人,其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金便会相应减少一年; 而对于超过75岁的受害人,其赔偿金将按照5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丧葬费用,其计算方式为诉讼地所在行政区域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乘以6个月的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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