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过了多久无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期最长期限为三年,自权益拥有者意识或是应当意识到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其责任人确切日期开始起算。
倘若权益拥有者自权益遭受侵害之日起逾越二十年未提起诉讼,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其权益。 除非存在特殊状况,比如出现重大变化之类的因素,否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据权益拥有者的申请酌情通过决议来延长诉讼时效期。 因而,欠条所涉及的诉讼时效期即为三年,若超出这一期限便可能丧失司法保护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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