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三年不还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民事案件中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规定其期限为三年,这是从被侵权者或权益受害方意识到自身权益受侵害,以及确定了加害责任当事人的那一天开始算起的时限。
若在此种情况下,超出阶段性的诉讼时效限制,那么向司法机关提出起诉主张权益的请求将无法得到认可和支持,除非是在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即从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过去了二十年以上,才有可能经由权益所有人的申请,由司法机关做出是否延长诉讼时效的决定。 因此,如果有人拖欠款项长达三年而未偿还,权益所有人应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及时采取法律行动。 一旦超过这个期限,权益所有人可能会失去通过司法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除非有特殊情况且经过司法机关批准延长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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