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偷拍偷录是犯罪行为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第六款明确规定,任何针对他人隐私的偷窥、偷拍及窃听行为,以及将此类信息予以公开传播扩散的行为均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当此类行为频繁发生并对他人隐私权严重侵犯; 或是以极为隐秘复杂的手段实施偷拍偷录时,便有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然而,对于是否构成犯罪,则需结合具体案件进行深入分析。 若偷拍偷录的行为尚未达到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标准,例如未产生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亦或是未触犯刑法中有关侵犯个人隐私罪等相关条款,那么该行为或许仅属于普通的行政违法或民事侵权行为,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因此,偷拍偷录行为本身并不必然构成犯罪,但无疑是一种违法行为,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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