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威胁要钱离婚怎么判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明确指出,倘若有任何一方存在采取威胁手段强迫对方缴纳财物,且该种行为严重影响到另一方身心健康与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便可能构成了该条款中所提及的“具有其他重大过失”。在此类状况下,受到侵害的一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的诉求。然而,具体的裁决结果将依据诸多因素进行考量,其中包括威胁的严重性、持续时间长短、是否已经产生实质性的伤害后果以及双方当事人的具体情况等等。法院将会全面权衡以上各种因素,从而确定是否支持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以及赔偿数额。若仅因威胁而索要金钱,但并未实际造成伤害或者不满足上述法律条款所述的重大过失条件,那么此类行为本身或许无法直接引发离婚及损害赔偿的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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