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租车误工8天给4500元是否合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出租车在八天时间内的误工损失为4500元是否合理,应依据举证和质证的具体情况予以确定,我们不能轻易地得出结论。
误工费的数额是由受害者的误工时长和收入状况决定的。 误工时长需参考受害者就医期间医疗机构出示的相关证明文件来确定。 倘若受害者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便会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额计算; 然而,如果受害者没有固定的收入,则须根据其近三年来的平均收入水平进行核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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