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车辆发生碰撞后,若责任方被判定负全部责任,应当依照受害者的误工时间段以及所得收益情况,对其所产生的误工费用承担相应赔偿义务。
详细来说,误工时长将依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予以确定。 若受害者因受伤而导致伤残并持续产生误工,那么误工时长可予以计算直至预定的伤残日期前一日。 关于误工费用的具体数额,则主要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长与所得收益情况进行确认。 误工时长仍需遵照上述原则由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加以确认。 对于受害者因伤残而造成的持续性误工情况,其误工时长同样可以计算到预定的伤残日期前的最后一天。 如受害者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误工费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准进行核算。 但如果受害者没有固定收入来源,则要根据他在过去三年内取得的平均收入来计算误工费。 倘若受害者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他在过去三年间的平均收入水平,我们也会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同一或相邻行业在上一年度内从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界定误工费水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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