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医疗侵权案件应如何进行赔偿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医疗事故的处理,通常情况下都是由相关的医疗机构来承担赔偿的责任。
若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时遭受到了身体上的损伤或其他形式的伤害,并且这些伤害是由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的过失所导致的话,那么,医疗机构就必须要承担起赔偿的责任。 在此种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根据实际造成的人身财产及精神方面的损失,向受害人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为治疗和康复而产生的合法花费,同时还需对那些因为误工而导致自身收入减少的情况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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