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民法中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通常被设置为三年之期。
在法律有所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应法规处理。 具体来说,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了解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责任方开始承担义务之日起进行计算。 法律若另有相关规定,也应按照其执行标准行事。 然而,如果权利人遭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期限,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况下,应按照相应法规处理。 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晓或应该了解到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责任方开始承担义务之日起进行计算。 法律若另有相关规定,也应按照其执行标准行事。 然而,如果权利人遭受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期限,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给予任何形式的法律保护,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