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诉讼时效是多久,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所有因个人权益受损害引发的相关纠纷案件中,最为常见且适用的诉讼期限为三年,这被称作“人身损害”之情形。
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一般侵权行为类型,因此应遵守三年的法定诉讼时效。 但请注意,有例外的法律条款适用于特定情况,比如针对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诉求的权利,就不需要遵循诉讼时效的相关时间限制。 具体来说,诉讼实效一般从受害方当事人明确或应该明确知晓自身权利遭受到实际损害及其义务人之时开始进行核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所规定,即第一百八十八条明确指出,请求向人民法院维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定为三年。 如果相关法律另有特别规定,那么应按照该法规执行。 然而值得强调的是,即便权利遭受损害的时间距离现在已长达二十年之久,若民众请求撤销受损害权益要求,仍有可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然而,必须存在特殊状况才能提出此项申请,是否予以批准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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