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判非法拘禁罪怎么判定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此罪行所侵犯的首要客体为他人的人身自由权益。我们应该明白,人身自由不仅仅意味着意志的自由,同时还涵盖了行动上的自由。例如,即使父亲无法满足儿子在节假日前往旅游景点游玩的期望,没有为其提供相应的金钱支持,这并不足以成为侵犯人身自由的理由。人身自由不仅是公民最为重要的人身权利之一,更是他人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和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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