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幼儿园烫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幼儿园环境中,若儿童遭受了烫伤性损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具体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医师治疗费用(含检查和药品)、护工服务费用、长途交通费用、住宿费、营养补充食品费用、因伤致残而导致的补偿性赔偿金、辅助器具购置费用以及康复所需费用等。 在此基础上,如烫伤对儿童精神健康产生影响,应还需额外支付精神损失赔偿金。 此赔偿义务适用于幼儿园及其相关责任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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