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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十级标准是怎样的
分类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解答
律师解析:
第十级:器官所有部位部分缺失并出现形态异常,尚未产生功能上的障碍,个人对医疗服务无特殊需求,日常生活基本能够维持正常。该级别工伤鉴定的具体标准包括:
1.符合中度毁容程度其中一项;
2.面部存在疤痕、植皮、异物色素沉淀或者皮肤褪色达到二十平方厘米(cm2)以上;
3.全身疤痕面积百分之五十平方厘米(5%)以上,但是不超越百分之一百平方厘米(1%);
4.外伤导致受伤部位脊椎骨性关节炎且伴有腰部疼痛不适,年龄处于五十岁以下;
5.椎间盘突起症病患未经手术治疗;
6.一指向拇指以外其他各手指方向的远端指间关节出现离断或者功能丧失现象;
7.手指端部进行过植皮手术以后的增生性疤痕大于等于十平方厘米(10cm2),伴随着明显的疤痕显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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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1: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