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团体意外综合执行那个伤残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人身伤害鉴定中,对于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一级伤残,表示受害者的日常生活已完全无法自我料理,全然依赖他人的帮助或者必须借助于特殊设施才能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同时其意识可能已经丧失,所有的行为活动都将受到严重的限制并且只能长时间地卧床; 其次是二级伤残,表明日常生活的各个层面都需要随时得到他人的协助,所有的运动活动也会被严格限制在床上或是扶手椅上进行,工作能力被完全剥夺,社会交往领域遇到极大的困难; 然后是三级伤残,应该指的是四级伤残; 再者是五级伤残,接着六级伤残;再者是七级伤残,后面跟着八级伤残;接下来便是九级伤残,最后一个就是十级伤残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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