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家静养有误工费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家中进行康复调理是否涉及到误工费用,其关键在于医生在病历中所下的指令能否被认定为居家休养。
若能满足此条件,则原则上可以申请误工费用。 然而,如已办理出院手续,而患者选择在家休息较长时期,这类情形大多是无法获得误工费用的。 关于误工费用的计算方法,大多依据受害者的收入状况和相应医疗机构出示的证明材料予以确认。 其中,误工费用的核算通常应考虑受害者过去一段时期的收入及其生产生活恢复所需要的耗时。 具体而言: 首先,误工时间的认定。 此类时间一般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所开出的证明予以核准。 倘若受害者因事故导致残疾,进而影响工作能力且需继续休养,这段误工期限可计算至伤残鉴定的前一日。 其次,关于收入状况主要分两大类,即固定收入和无固定收入。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工作者来讲,误工费用则以其实际损失情况加以衡量。 这部分会涵盖工资、奖金、津贴、补贴以及其他与工作直接关联的社会福利待遇。 反之,若是没有固定收入的劳动者,那么顺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便是其计算基准。 倘若当事人无法提供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信息,可参照法院所在地类别相似或者相近的行业,以上一年度从事该行业的平均工资作为参照。 综观以上几点,若当事人拥有固定收入,则误工费用应基于实际减损的收入额加以考量。 为此,当事人须提交如劳动合同、工资卡摘要、银行收支清单之类的证明文件作证。 如遇无固定收入的情况,则可以顺延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或所在地法院类别相似或者相近的行业,以上一年度从事相关行业的平均工资高低作为参考。 需特别提醒,误工费用的赔偿通常需要个人纳税证明这个重要依据。 若受损方为个体工商户或者承包经营者,其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可以将其在特定期间内的平均收益高低作为参考。 至于承包的种植或者饲养产业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如不及时进行经营恐将会遭受更大的损失,在这种情境下,除非受损方能采取有效之策防止损失扩大化,否则可以由法庭做出裁决,让侵权方也承担相应责任防止进一步损失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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