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交通伤残赔偿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残赔偿标准,其主要规定如下:
首先,残疾赔偿金是要依据受害者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的等级,并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来进行计算。此项赔偿应从定残之日起开始,按照二十年的期限分段计算。 其次,护理费用则须依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以及护理期限三个因素来综合考虑决定。对于护具费用,应当以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为标准进行计算。 至于其他相关费用,亦需要按实际情况加以认定与考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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