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人打了伤情鉴定费用谁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涉及到因遭受暴力而导致的身体伤害情况严重时,如公安机关已介入处理,便会派遣其内部具备资质的法医中心对受伤者进行深入评估和检验。在此过程中,通常无需当事人支付任何费用。
然而,若系公安机关寻求外部的司法鉴定机构展开相关调查工作,那么专家咨询费将由公安系统自行承担。 另外,如果当事人决定自行发起鉴定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此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需由申请人预先垫付。然而,在接下来向侵权行为人提出人身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流程中,申请人有权向对方当事人追偿这笔费用。倘若最终获胜,相应的费用将由侵权方全数承担;若判定为部分获得胜利,双方需按照比例来分摊这笔费用; 至于最后判决申请人败诉的情况下,申请人须独自承担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第一百条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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