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分居证明怎样写才有效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任务在于准确获取到双方的相关个人身份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其姓名、性别以及对应的身份证号码等。
在此基础上,应详细阐述分居事宜的开始日期及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力求做到具体且客观。 接下来,需要对分居期间双方的日常生活情况进行详尽描绘,例如是否存在经济方面的来往互动、是否共同承担了子女的抚养责任等等。 最后,请相关证人在文件上签字确认并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 为保证证人的身份具备一定的公信度,建议选择具有较高社会地位或职业声誉的人士作为证明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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