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市跨区迁户口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同一城市但属于不同行政区域的户籍状况是可进行户口迁移的。
遵照规定,当您期望办理市内户口迁入手续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前往户口迁入地点所在的公安机关派出所提交申请: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原件以及个人身份证明和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地点户主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若需要新建户口,须提供由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若申请人为未成年人且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则需提交两张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 对于年满16周岁并已经领取了居民身份证的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张照片即可; (5)如因婚姻关系而需要迁入,请同时出示结婚证书; (6)若申请人属于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还需提供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书面证明; (7)若申请人需要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必须事先征得迁入地公安机关派出所的同意,然后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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