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民改名字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想要更改您的姓名时,请务必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届时,您将需要携带以下所需文件: 第一,变更前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的原始文本及其复印版本; 第二,详细具体的变更申请书和相关单位(如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开具的表明为其更改姓名的证明函件; 对于涉及收养关系变更情况者,需同时出示有关的收养证书。 当这些材料均已整齐备妥以后,便可向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提交申请。 随后,待派出所方面审核完毕后,经过实地考察与考究,确保信息准确无虞后,将上报至路过地域分局再度审查核准。 此外,先前使用过的姓名将会在户籍页面中的“曾用名”一栏内有所体现。 在整个流程中,审核结果将于20个工作天内出炉,届时,申请人将会受到相应的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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