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有精神病如何当监护人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人员具备资格成为精神病患的监护人,其监护顺序应遵循如下原则:
首先是配偶; 其次是父母和子女;再次为其他近亲; 最后可考虑其他有意愿担任监护职责的个人或机构,但必须经过患者居住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当地的民政部门批准通过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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