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挂失要本人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居民身份证若遗失,必须由个人亲自前往相应部门进行挂失和补办手续。在进行挂失处理的过程中,也可以同步提出补发申请。依照规定,公安机关会在接到公民递交的《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计算时限,以60日为基准期,向申请人发放新的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 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 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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