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结婚户口是否一定要迁到男方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后的生活环境下,女方并非必定要将户籍迁移至男方所在地域。
事实上,无论是根据现行法规,还是基于传统习俗,女方并未被赋予强制或必须将户籍迁往男方家庭的责任与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选择不进行户籍迁移,理论上不会对其生活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婚姻登记手续的申请并不需要预先进行户籍转移手续的办理,只需按照相关程序提交户口簿即足以完成。 当未来双方拥有子女时,他们的户籍可以自由地选择落在父母当中任意一方的名义之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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