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对迁户原户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落户手续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当建立收养关系之后,负有抚养责任的抚养方应为被抚养者办理户口登记。 除此以外,根据中国国内现行的《户口登记条例》,公民若是要迁离本户籍管理区域,则必须在迁出之前向户籍登记机构主动申报迁出登记,并领取所需的迁移证明文件;同时,在户籍转移之后,需遵照规定及时到当地司法部门注销原户籍信息。 在此情况下,若属于城镇户口,需自搬入新住址之日起三日内,若为农村户口,则需在十日内,在本人或户主的主导之下,携带着完整有效的迁移证书,前往当地户籍登记机关进行移入登记业务,并缴纳、销毁过渡期间所使用的迁移证书。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