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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没有离婚户口可以迁回娘家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毫无疑问,只要您能够提供完整无误的迁移手续,那么自然是可行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在离开本地户籍管辖区域时,需由其本人或户主亲自于迁离之前,向当地户口登记机关提交迁出登记申请并取得迁移证件,同时进行户口注销事宜。
若欲从农村地区迁往城市生活和工作,则必须携带当地城市劳动部门开具的录用以供确认就业状况、具备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以供确认入学资格,或者得到城市户口登记机关颁发的准许迁入的证明文件,随后便可在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手续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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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1:4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