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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身份证过期前多久去补办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现今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中,尚未对更新身份证件的具体期限做明确规定。
但根据以往经验来说,您可以提前90天开始准备,即提前三个月进行办理。
若您的现有身份证件尚余三个月的有效期,则您只需立即前往相关部门即可完成更换手续。
倘若您暂时没有充足时间充裕来进行更换,亦可先行申请办理暂住身份证件以备不时之需。
当您原先的身份证件有效期届满之后,当地公安机关将会自动注销该证件上的个人信息。
为了避免给日常生活带来不便,居民皆应于其到期日期的三个月之前,携同相关证明文件向户口所在地或者长期居住的公安派出所依法再次提出申请,并换领新的正式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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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8:2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