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到期如何再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持有者的身份证过期时,应遵循以下严谨的办理步骤:
首先,需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赴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根据指示完成相应的填写登记表格程序;接着,在现场需按规定进行人像信息的采集以及个人指纹资料的录入工作; 然后,需依照当地相关法规支付一定的工本费用,并领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收款收据及《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最后,自认受理日起的通常情况下,一般可在60个工作日内领取崭新的身份证。 然而,请注意,公安机关在接到公民提出的办证请求后,有60个自然日内发放身份证的义务,对于因交通不便等原因而导致实际办理时间有所延长的地区而言,虽然延长的天数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但最长也只能是90个自然日完成相应的操作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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