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孩子户口在男方家怎么迁出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离婚后,子女的户籍仍可留在男方户口处并转移至女方户口所在地。
对于公民迁移户口于户口管理辖区之外的情况,应当由其或户主在迁移之前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迁出申报,依法获取迁移证件,完成户口注销程序。 从农村迁往城市的公民,需备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签发的同意迁入证明文件,然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迁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而若要将公民户口迁往边境防御地区,则必须获得常住地县级、市级、市辖区公安机关的核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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