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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市集体户买了房子必须迁出吗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随着社会发展和变迁,集体户口的存在具有重要意义。它旨在迎合那些因工作调动或长期居留在异地而面临户口迁移难题的人士需求,提供一个安全可靠、便于管理的户口托管场所。若当事人已经具备独立解决其户口问题之条件,诸如购买房产或者步入婚姻殿堂等,那么此时将涉及到从集体户口中迁出的问题。
然而,当此类情形出现时,当事人亦可选择继续保留其在单位的集体户口。在这种情况下,需准备相关文件以便完成户口的迁移手续。以下详述所需材料清单:
首先,需出示房产证及其复印件(如购入房屋采用贷款形式,则提交相应的购房合同以及其复印件);
其次,收集购房发票所有的原件与复印件;接着,递交个人所持有的集体户口卡原件;身份证原件也同样需要提供;
此外,对于新创建的独立户口,物业部门也需要开具一份确认函;针对非显名所有者,他们还需要提供能够展示亲属关系的材料,例如结婚证书、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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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5:3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