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母亲户口在娘家孩子户口怎么落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是可以考虑办理此项业务的,但是必定要达到规定的条件才行:
首先,关于您是否符合配偶所在地区的户籍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例如结婚年限等等)以及当地的集体和户主是否愿意接纳你都需要得到确认; 其次,您完全有可能在不改变"非农业"户口性质的环境之下,将户口迁移至配偶所在地挂靠; 第三,一般情况下,除非您成为户口迁入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否则无法享受到与他们同等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 最后,在实施前,建议您先向配偶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进行充分咨询,他们的回答将对您有所帮助。 以下是户口迁移的通常流程: 如果您是带着孩子迁移户口的话,您还需填制随迁单。 首先,所有需要迁移户口的相关事宜,均需由当事人亲自申请;接着,您需要提供诸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等资料; 然后,不仅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要给出同意户口迁移的正式声明,而且户口接收地的村(居)委员会也需要给出明确同意接收户口的正式声明; 再者,就是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此后,带上以上所有资料,前往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按照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正式的落户手续就可顺利完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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