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迁户口必须要本人亲自办理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您无需亲自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办理,只需确保您所提交的材料完全合规且真实有效,便可委托信任的人员前去协助处理。然而,我们仍建议您签名一份委托书,以方便我们更好地理解您的需求并妥善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户口迁出手续的办理,如果您因为个人原因无法亲临现场,也不必担心,您的家人或朋友都是可以代表您办理的。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代表者需为您原户籍所在地家庭成员中的成年人,这也进一步证明了您的亲属关系和合作意愿。 在具体流程方面,您需要向我们提供“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留存联)”、“居民户口簿”以及“居民身份证”等关键文件。待我们验证这些资料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开具相应的“户口迁移证”。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
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户口登记条 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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