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离婚怎样把户口迁回娘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离婚把户口迁回娘家手续如下: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 当事人应当填写户口迁移证,将户口从原户籍档案里注销。携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的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无住房的,可以凭借迁移证将户口落在社区集体户口或者当地人才市场。 (2)夫妻一方不愿交出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另一方可起诉,直接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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