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女方的户口可以迁回原籍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可以,可以以投靠父母、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方式迁回,但是要当地村(居委)出具当事人的关系证明,然后去派出所办理。
如果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性质不同的,就不能迁移户口,女方不能去当地单独立户,除非女方有当地的房产证。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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