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又在一起还能要回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后又重新在一起的情况下,能否要回财产是一个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问题。
在双方离婚后又同居期间,如果存在共同的财产积累,通常应按照共同共有来处理。 这意味着这些共同财产在同居关系解除时,可依据双方在财产积累过程中的贡献等因素进行协商分割。 倘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决。 然而,倘若仅仅是恢复同居关系,而之前的离婚财产分割已经生效,并且不存在法定的变更情形,那么一般是不能再要回财产的。 总之,判断是否能够要回财产,必须综合考虑具体的同居情形以及财产的实际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只有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重新主张对财产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后又同居生活。同居期间有一些财产积累,小朱认为应按贡献重新分割财产,小李却觉得应维持离婚时财产分割状态,对于同居期间积累财产及之前已分割财产能否重新分割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积累,应按共同共有处理。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需依据双方在财产积累过程中的贡献等因素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决。 2、若之前离婚财产分割已生效且无法定变更情形,如离婚时确定的房产归属,即便恢复同居也不能再要求重新分割。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