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三者不知情可以起诉重婚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这一行为,指的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再次与他人结为夫妻。
通常情况下,如果第三者对此并不知情,是不能依据重婚罪来对其进行起诉的。 因为重婚罪的构成要件要求行为人必须清楚知晓对方已有配偶,然后才与之结婚。 当第三者在与有配偶的人进行交往时,倘若确实并不了解对方已婚的这一事实,并且也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就不能认定其构成重婚罪。 然而,要是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在交往过程中第三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依然与之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那么在这种情形下,第三者就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总而言之,能否以重婚罪对第三者提起诉讼,核心关键就在于第三者是否知晓对方有配偶,并且是否与对方以夫妻的名义共同生活。 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可能构成重婚罪,否则就不能对第三者以重婚罪进行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已有配偶,却与小丽交往并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丽一开始不知小朱已婚,后在得知真相后仍继续与小朱以夫妻名义生活。争议点在于小丽在知晓小朱有配偶后还如此行事,是否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起初小丽不知小朱已婚且未以夫妻名义生活时,不构成重婚罪,因为构成重婚罪要求明知对方有配偶且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此时小丽缺少明知这一要件。 2、当小丽知晓小朱有配偶后仍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满足重婚罪构成要件,很可能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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