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这些原则:
①按份共有原则:当能够清晰知晓财产的来源以及各自所占的份额时,就按照这些份额来进行分割。 ②共同共有原则:对于那些无法确切分辨份额的财产,通常视为共同共有。 在分割这类财产时,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不过,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其中一方在同居期间的贡献较大,那么就可以适当多分给这一方一些。 例如,在共同经营生意的过程中,一方投入了更多的时间、精力和资金,使得生意取得了较好的收益,这种情况下就可以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③个人财产归个人:同居之前各自拥有的财产,以及在同居之后经过约定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都归各自所有,不会参与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中。 ④因同居产生的债务:如果债务是因为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而产生的,那么就按照共同债务来处理,双方需要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但要是债务是由一方的个人行为所导致的, 总之,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确实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出现了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解决,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积累了一些财产并产生债务。在分割财产时,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出资比例不明产生争议;共同经营生意收益分配上,小朱认为自己贡献大应多分;且对于同居前小胡借给小李的钱是否算共同债务也有分歧。 案情分析: 1、房产分割上,因出资比例不清晰,按共同共有原则,原则上应平均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贡献大,可适当多分。 2、生意收益分配,若小朱能证明自己在时间、精力或资金投入上更多,可适当多分得收益。 3、小胡借给小李的钱,若借款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属共同债务,双方承担;若为小李个人消费,由小李个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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