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离婚一方以婚同居算不算重婚罪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重婚罪,简单来说就是有配偶却再与他人结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这种行为。
比如说,一方在已经离婚了,但还没办理完离婚手续的这段时间里,就和别人以夫妻的名义一起生活,那么这种情况就构成了重婚罪。 要是离婚手续已经顺利办妥了,之后只是和别人同居在一起,那可就不算重婚罪啦。 不过呢,要是虽然已经离了婚,但还是一直以夫妻的关系共同生活,并且周围的群众都觉得他们是夫妻关系,这种情况下也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重婚罪哦。 这里要特别注意,重婚罪的认定可不是随便就能下结论的,得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进行综合判断呢,必须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存在上面所说的那种重婚行为才行。 如果只是偶尔有那么几次一起居住之类的行为,通常是不会构成重婚罪的。 总而言之,判断到底是不是构成重婚罪,最关键的就在于是否有法律意义上的重婚行为,以及有没有相关的证据来支撑。 只有这两个方面都满足了,才能确定构成重婚罪哦。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结婚后,向法院起诉离婚,在离婚手续未办完时,便与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引发争议,是否构成重婚罪。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离婚手续未办完时,婚姻关系仍存续,此时与小静以夫妻名义生活,符合“有配偶却再与他人结婚”的情形,构成重婚罪。 2、认定重婚罪需有足够证据,若有证人证言、共同生活的相关记录等能证明小朱与小静以夫妻名义生活,便可认定小朱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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