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女方可否起诉男方赔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单纯的一起生活这种同居关系,在法律层面是得不到特别保护的,女方没办法直接把男方告上法庭去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在同居的这段时间里出现了以下这些情况,那女方或许就有权利去要求赔偿。 其一,要是男方有重婚的行为,这可就严重,会让女方遭受极大的精神伤害,这种情况下,女方就可以起诉男方,要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其二,要是因为男方的过错才导致了同居关系的解除,并且还给女方带来了物质上的损失,就像同居期间一起生活而产生的债务之类的,女方就可以要求男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同居关系和婚姻关系是不一样的,法律对同居关系的规范和调整相对来说是比较有限的。 所以,具体到到底能不能获得赔偿,以及赔偿的具体事宜,都得根据实际的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仔细判断和认真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女)和小李(男)同居。小李有重婚行为,小朱知晓后欲起诉小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小李辩称他们仅是同居关系,不应赔偿。小朱认为自己遭受极大精神伤害,小李的重婚行为已违反道德与法律,应给予赔偿。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是同居关系,通常单纯同居关系不受特殊法律保护。但小李重婚,这一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小李的重婚行为给小朱造成精神伤害,根据相关规定,小朱有权向法院起诉小李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小李的辩解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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