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离婚老公和离婚小三同居算犯罪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倘若老公尚未离婚却与离婚后的小三同居,这种行为一般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不过,要是老公在婚姻依旧存续的期间内,和他人一同以夫妻的名义来一起生活,那么就会构成重婚罪,届时将会被判处二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的认定条件是,本人有配偶却还去重婚,或者明明知道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 倘若仅仅是偶尔有同居的行为,并且没有以夫妻的名义去共同生活,通常是不会构成犯罪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一概而论,这就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要是能够有相关的证据,比如他们共同居住在一个地方,有经济上的往来等,能够证明他们是以夫妻的名义在共同生活,那么就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总之,在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这件事情上,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如果对相关情况存在疑虑,最好是咨询专业的律师,让他们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给出准确的建议和解答。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关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与离婚后的小胡同居。小朱和小胡共同居住在一处住所,并且有经济上的往来。小丽认为小朱与小胡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构成重婚罪,欲向法院起诉,而小朱辩称他们只是偶尔同居,并非以夫妻名义生活,这成为争议焦点。 案情分析: 1、如果小丽能证明小朱和小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如共同居住且有经济往来等符合重婚罪认定条件,小朱则构成重婚罪,应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若小丽无法提供足够证据证明他们以夫妻名义生活,仅小朱和小胡同居行为不构成重婚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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