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同居一年后还能要回钱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非法同居财产相关事宜
非法同居关系的确不受法律的直接保护,然而当涉及到财产纠纷之时,我们是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来进行处理的。 在同居期间,倘若因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经营等行为而产生了债务,又或是面临财产分割的问题,通常可以参照民法典中关于共同共有的相关规定来予以解决。 比如说,双方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或者其他财产,那么在分割时就需要按照共同共有的原则来进行处理。 倘若其中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从而导致自己作出了给付财产的举动,那么这一方就有可能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所给付的财产。 但这里必须强调的是,必须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主张,否则可能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另外,如果只是单纯的借款情况,只要拥有借款凭证等相关证据,并且该借款在诉讼时效之内,那么是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借款的。 总之,对于是否能够要回钱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所拥有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切不可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非法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房产。后来两人关系破裂,在财产分割上产生争议。小朱称房产是自己出钱较多应多分,小李则认为应按共同共有平分。小胡也曾借给小朱一笔钱用于同居期间的共同经营,有借款凭证,现小胡向小朱索还借款,小朱拒绝。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房产分割,若无法证明出资比例差异等特殊情况,按共同共有原则应平分。 2、小胡与小朱的借款关系,小胡有借款凭证且未超诉讼时效,小朱应返还借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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