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结婚证但有小孩女方要赔偿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同居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生活中,通常来讲,要是遇到这种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是处于同居状态且生育了子女的情况,一般是不存在所谓的“赔偿”事宜的。
毕竟双方只是以这种同居关系存在,没走那正式的结婚流程。 不过,如果在同居期间,其中一方做出了过错行为,像重婚,跟别人又同居,虐待家人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之类的,那另一方在后续的离婚诉讼过程中,就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这里的损害赔偿包含两部分,既有物质方面的损害赔偿,比如因为对方过错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等; 也有精神方面的损害赔偿,像是给另一方带来的精神创伤等。 然而,要是仅仅只是单纯地没办理结婚证就生育了子女,这种情况是不适用赔偿规定的。 具体到底会不会涉及赔偿,那得依据实际案件的具体细节以及所提供的证据来仔细判断。 总之,没办理结婚证就生育子女,不一定就会涉及赔偿,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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